本报杭州1月9日讯 (记者 沈吟) 1月9日,省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2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及报告人。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省政府系统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情况通报。
会议指出,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双向发力,提高履职质效,紧扣总书记对浙江赋予的新定位新使命,深入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协商议政,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交出高质量履职答卷。大会秘书处要精心筹划组织,优化服务保障,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位常委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履好职、尽好责,严肃会风会纪,展示良好形象,努力把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成一个高举旗帜、团结民主、凝聚力量、开拓奋进的大会。
会议授权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省政协十三届五次常委会会议未尽事宜,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