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249.4万人受益。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并自1月起补发。
具体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1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3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
三是适当倾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以某企业退休男职工为例:1949年8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32年1个月,2023年末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690.64元。
该名退休职工此次调整养老金,每月共增加131.7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822.35元。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40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34.8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15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19.8元((32 1-15)×1.1=19.8),一共增加34.8元(15 19.8=34.8);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36.91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690.64×1%=36.9064≈36.91(计算结果见厘进分);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部分累计131.71元(40 34.8 36.91 20=1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