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殷琪惠) 近日,为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4.32亿元,专项用于全省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支出,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有效改善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据悉,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流程实行动态监控。资金下达后,各地将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照本地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生活环境,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