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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各项工作“规范、精减、提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12月26日,《内蒙古日报》在头版刊文《优职能 强效能 提动能》,对自治区“两优”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综述。
文章介绍,“两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聚焦突出问题,靶向施治,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机关内部流程,确保专项行动基础牢靠。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全面梳理职能职责、内部管理事项,各处室单位形成责任清单和规范建议,并对照职能职责,将工作步骤“图表化”,确保机关规范履职、全面履责。通过梳理细化,取消和下放职权事项1条,简化办事程序13项,精简办事要件4件,压缩办事时限9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重点对干部工作进行优化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干部管理权限,简化干部管理程序,将562个处级领导岗位的任免权限下放给盟市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将晋升二级巡视员审批和处级干部调整备案程序简化,用好用活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制度,规范优化干部调动程序,明确了办结时限。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各项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细化到岗位、压实到人员,形成“两优”专项行动成果30项,其中,7项工作取消或下放权力,10项工作简化办事程序,3项工作精简办事要件,10项工作压缩办事时限,推动各项工作迅速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下放企业核准登记等27项权力事项,在全区范围内将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一步统一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宋佰庭告诉《内蒙古日报》记者,落实情况将纳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适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驻在部门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