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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蜂蜜气味清香浓郁,味道纯真甜美,而且蜂蜜含有多种营养元素,平常泡水喝对身体有益,也可以调理身体。不过,爱喝蜂蜜的消费者在享用美味的同时,也要警惕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53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徐州市金蜂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蜂蜜产品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徐州市金蜂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金蜂蜜业”)生产的1批次“金蜂”紫云英成熟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22/1/1)(规格型号:1kg/瓶)、1批次“金蜂”水白洋槐蜂蜜(生产日期/批号:同上)(规格型号:500g/瓶)均被检出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本次抽检的紫云英成熟蜂蜜、水白洋槐蜂蜜甲硝唑检测结果分别为2.16μg/kg、101μg/kg。
据介绍,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对甲硝唑敏感的菌种有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消化球菌属等。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
据悉,蜂蜜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公开信息显示,徐州市金蜂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徐州市百花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经营范围涉及蜂产品加工、销售,农副产品(专营除外)、预包装食品销售。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两款蜂蜜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等,中国质量新闻网拨打了徐州金蜂蜜业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不过,对方接电话的人听闻是媒体后,立刻挂断电话。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