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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51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杭州应三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杭州应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应三食品”)生产的梅干菜(生产日期/批号:2022/3/6)(规格型号:250克/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应三食品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本次抽检的这款梅干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为0.16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杭州应三食品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生产各类苦瓜片、黄瓜片、白萝卜片、土豆片、莴笋片、葫芦片、南瓜片、藕片、西兰花干、刀豆干、松花菜干、长豇豆干、脱水菜心、梅干菜、菜芯等脱水蔬菜系列及西湖莼菜,应三天目手剥笋、应三醉魚、腌制冻品产品。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梅干菜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有无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等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拨打了杭州应三食品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对方接电话的人称,自己是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太清楚产品抽检方面的问题。本网提出能否转接了解情况的部门后,该工作人员称,这几天相关人员都没来上班,转达不了。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