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讯(记者 魏金金)近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旅游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对景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及相关认定内容与方法等做了详细说明,旨在结合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破解当前非遗传承保护与景区发展的现实问题,
其中,认定内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空间场所、环境条件、产品业态、非遗商品、政策保障、运营管理等多个指标体系。按照相关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应至少有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或者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或者5项各级非遗项目;应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入驻景区;旅游景区引进的非遗项目应传承、发展状况好,有广泛的传承人队伍和经常性的传承活动,氛围浓厚,具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和知名度;旅游景区引进的非遗项目应为本地特色,与本地环境相互融合,主题突出,参与性强。
在运营管理方面,应制定非遗项目引入标准、非遗传承人与景区合作方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应尊重非遗传承人,建立非遗传承人与景区合作和利益连接和平等共享机制,保障传承人的权益,增强传承人的获得感,不得随意改变非遗项目的真实性。应设立有效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并由专人负责非遗旅游主题产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应定期面向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系统性的非遗和旅游领域专业知识的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等。
据悉,截止2021年末,我国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557项,在世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33名,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册)项目42个。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成为国家旅游发展战略,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成为新趋势。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工作。
截至2021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的数量已达14332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超过4000家,为推动非遗与旅游景区融合发展提供了基础。近年来,江苏、山西、浙江等地相继开展了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建设工作,推动非遗与景区融合发展。比如山西省和江苏省相继发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建设基本要求》地方标准、江苏省还制定了《江苏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项目评价指标(试行)》创建一批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试点项目,推动非遗与景区融合发展,这些标准为本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其中78家非遗旅游景区融合发展优选项目。这些日益常态化的“非遗进景区”,全面升级景区游览线路,满足旅游消费者感官体验、认知探索等深层次需求,也为非遗传承人及从业者增添了展演平台,从增加谋生和传艺渠道、扩大项目知名度等方面获益,成为旅游景区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