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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定警方在开展“砺剑4号”专项行动过程中,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违法人员刘某在贪念的驱使下,竟打着“试驾”的由头,一路把未付款的电动自行车开回了家。
7月30日,外冈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主丁女士报案称,店内一辆二手电动自行车被盗。“报案人称,前几天店里来了一名想要购置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在一番挑选后,男子相中一辆车,并与丁女士谈妥1100元的价格交易,但这名男子又提出想试驾确认下车况。”公安嘉定分局外冈派出所民警高嵩告诉记者,因陆续要接待其他顾客,丁女士便与店员叮嘱一声后,再未留意。
谁料,7月30日当天店铺在清点时,丁女士却发现既没有收到1100元的购车款,也不见那辆电动自行车的踪影。民警调阅周边公共视频发现,该男子将车辆骑出店铺后,发现没人留意,就直接将车骑走,不见踪影。
公共视频画面
7月31日早晨,民警根据公共视频一路追踪,将男子刘某抓获。经审讯,违法人员刘某如实交代其犯罪经过。刘某表示,偷得车后,他以600元的价格将车变卖,所得钱款已被用作个人挥霍。
公共视频画面
警方随后循线成功寻回了被盗车辆。目前,违法人员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撰稿:席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