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盐市监行审送告〔2023〕1号。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盐市监行审送告〔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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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神辉光电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8月23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盐市监行审〔2023〕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盐市监行审〔2023〕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盐市监行审〔2023〕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处理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郭祥、陈勇,联系电话:0515-86663814。
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814室。
附件:
行政处理决定书(盐市监行审[2023]1号).doc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