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幼泽否认指控
据《山西法制报》报导,2009年,晋城市公安局摧毁了以赵五庆赌博犯罪团伙,程幼泽即是该团伙的二号人物。这导致程幼泽第三次入狱,2012年9月,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山西省高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此前他还曾因抢劫罪、流氓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两次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上述报导称,程幼泽家居晋城,在晋城算是个名震江湖的“大哥”。蹲监狱对于他来说更是家常便饭,经过“炼狱”的洗礼,出狱后的“程三”,更加位高权重。
因为减刑,程幼泽5月23日刑满出狱。但在程幼泽再次被批捕的6月8日当天,晋城中院裁定撤销程幼泽此前减刑,理由是其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使用移动电话的情况,属重大违反监规的行为。
12月14日的庭审是程幼泽第四次被指控涉嫌犯罪了,庭上,程幼泽称穿唐装出狱是其个人的想法,其穿唐装由来已久。
程幼泽称,被告人刘欣在会见时告诉他,他快出狱了,要来接他,这么大年纪了要风风光光的出去,“我说别,我们自己有车,咱啥都不缺”。他对放鞭炮、订酒店聚餐等事并不知情。
但刘欣在庭上称,是程幼泽主动让他去接的,“他说年纪大了,热闹热闹”。自己就跟朋友打了招呼,什么也没组织,“把接人想简单了,没想到社会影响这么大”,“我都不知道有多少人”。
程幼泽则称,如果自己之前知道有这样的迎接仪式也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我作为一个当事人,牵连了这么多人,深深不安和内疚。我对这个事情很后悔,但加的罪名,我绝对是不答应的。”
程幼泽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庭审预计开至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