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出租自己的身子安全吗?
真实案例
17岁女大学生“出租”自己当他人女友被硬上弓
“双十一”又到了,单身的男女们得注意了。告别单身自然是好,但为了过节,租女友(男友)就得留个心眼,别让不法分子打着寻租的旗号,趁机劫财劫色。今天上午,记者从衡阳市雁峰法院了解到一起借“租女友”强制猥亵妇女、强奸的案子,被告人谭某阳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求爱被拒改“租女友”
谭某阳,28岁,家住湖南省祁东县。今年3月,他通过网络认识了17岁的女大学生小周(化名)。聊天中,谭某阳提出让小周做女朋友,被小周拒绝。随后,两人停止联系。
不久,谭某阳注册了另外一个网络账号继续与小周聊天,用“陪聊天、逛街、见父母等,每月有2000元的报酬”等条件,提议租小周做女友。小周欣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