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问
1 村委会是否有权锁车罚款?
不是行政机关,无权以任何名义进行罚款
村里经决议通过“停车罚款”是否合法,村委会有无权利罚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处罚依据,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并由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实施。村民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律师曾谈到,村委会罚款属于越权行为。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开罚单、收罚款都属于越权行为。
2 村委会出租车位有何规定?
集体土地可经营管理,应优先保障村民需要
北七家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划车位的地皮属于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有处置这块土地的权利。王优银律师曾表示,即便停车场属于集体土地,停车一两个小时也不构成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条件。
韩骁称,当事人可以要求村委会退回罚款;如果村委会拒绝退款,可以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这笔收入作为村委会的经济收入,按照村委会的内部自治管理章程进行管理监督。
对于村民反映的“村民‘一位难求’,车位被大量出租”的情况,韩骁律师认为村委会该行为欠妥,车位划在本村集体土地,应优先保证本村集体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