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一副度数颇高的黑框眼镜,那可是遮挡颜值的最 佳神器。没人能注意到他的眼睛,而我,由于总是坐得离他最近,我注意到了。
他的眼睫毛很长,长到可以当窗帘那种,眨眼的时候,扑闪扑闪的。而且他的眼睛很大,虽然在黑框眼镜下,也无法挡住他那种炯炯的眼神。
当然除了眼睛,他的脸就没什么能让人记住的地方了。嘴唇厚厚的,鼻梁还是广东人特 有那种蹋蹋的鼻梁,身材也偏瘦。
可能是因为他的才华和个性吧,班里的女生都喜欢听他的课。
听说他有很多女徒弟,女生都喜欢认他这个师 傅。
加上他长得那么人畜无害,甚至还很害羞,所以女生们都不怕他,甚至还欺负他,把他当成平辈一般。
其实,他的年纪对我们来说,可以叫叔叔了。
他是80年的,比我们大十几岁。
由于我痴迷皮具设计,所以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下课后追着刘满风,大喊了一声:“刘老师!”
刘满风停下脚步,转身透过黑框眼镜看着我,有点惊讶地应了一声。
“刘老师,我,我想做你的徒弟,能收我嘛|?”我特别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当时真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来克服我的社恐症。
顺便说说,我从小在离广州十万八千里的山村里长大,用城里人的说法,就是没见过世面。能到省城读书,已经是我这辈子最 骄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