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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上讲,维持一段“关系”的各个因素里面,占比是这样的:
利益关系:50%;感情:30%;个人因素:20%。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因为个人(一元)而产生感情(二元)后,铆定一段感情的决定因素,就不再是“个人”和“感情”,而是利益。
因为,三元关系中的“利益”是最稳定的。
就好像本文中的案例一样:来访者和上司在一起的两年,感情非常好,非常稳定,两个人不仅获得了感情,来访者工作能力也大幅度提升,还获得了非常大的现实好处:升职加薪。
但是,在上司引咎辞职之后,两个人关系就嘎然而止。这让来访者自己都怀疑自己的“人品”。
事实是,“上司”的身份,以及能够给来访者带来“升职加薪”这些好处,对于维护这段关系,一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哪怕“婚姻”中,对维护婚姻关系起决定作用的,也并非是爱情,而是利益。
难以想象吧?
两个人以爱情开始,一旦走到爱情的巅峰,步入婚姻,维持婚姻的,就从来不是爱情,而是利益。
比如:养一个孩子,经济共同体,一起在经济上有更多的牵扯等等。
所有这些,都将推高离婚的成本。
这些,都是“功利”的因素,也就是现实的因素。
所以,我们很难简单地评价一段感情到底是不是“功利”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无论从最开始的起心动念,还是在后面的关系维护上,“功利”都一定是部分的因素。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维持一段关系,一定要在三元关系中做更多的铆定:让更多现实的因素参与进来,这样才更有利于一段关系的维护。
离开三元位置的铆定,纯粹靠两个人的感情来维系一段关系,是很难的,并且会很不牢靠。
这可以引申到所有的关系中。
所以,在关系的维护中,“功利”的部分 ,能起到作用,这再正常不过了。
当然,承认这一点,是需要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