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离开前,吴祥没有与王苹发生性关系,但经过秦伟的劝说,王苹决定采纳他的办法。王苹在当晚20时许打电话报警,称被吴祥殴打,还被他强奸。为了使案发现场更逼真,秦伟还将王苹的内衣、内裤撕烂放到卧室床上,将客厅走廊上的一盆绿萝花推翻在地,随后又将电视机旁边的花架、花盆推倒在地。秦伟还教王苹应该怎么和警察说她被强奸的事情。
当日23时左右,王苹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为了使吴祥受到刑事处罚,王苹在该份笔录中向民警陈述了她捏造的吴祥对她实施强奸的虚假事实。根据王苹的陈述,公安机关于1月15日对吴祥强奸王苹一案刑事立案,并将立案情况书面告知王苹。
1月15日,侦查人员依法将吴祥传唤至琅琊分局刑侦大队接受讯问,后经过侦查发现王苹及秦伟涉嫌诬告陷害罪。1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撤销吴祥涉嫌强奸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伟、王苹构成诬告陷害罪。秦伟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秦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处罚。王苹在调查强奸案的过程中,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以秦伟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王苹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