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陈女士今年36岁。 如果不喜欢它,就不喜欢它。 谁催也没用
陈女士是我们公司的“老人”。 毕业后加入我们公司担任HR。 她不是很出众,也不是很差。 目前,陈女士月薪1万元左右,颜值中等偏上,对伴侣的要求也比较高。
在我的记忆中,陈女士进公司十年来只有过三段短暂的恋爱。 第一个男朋友是台湾人,因为男朋友回台湾分道扬镳。 第二段感情是姐弟恋,陈女士因为觉得对方粘人所以分手了。 第三段恋情因为对方出轨而结束。
与一般大龄剩女脾气古怪、性格捉摸不定不同,陈女士是一个非常“自觉”的人。 她会一个人旅行,时不时会邀请熟人到她的出租屋做一些有特色的菜品聚会。 她甚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插花和烘焙,爱好广泛。
近年来,陈女士经常被父母和一帮亲友“围攻”相亲。 对此,陈女士没有拒绝,但也绝对没有凑合。 用她的话说,遇到有“眼力”的人自然会结婚,如果没有,就一直单身。 反正她有工作,也有自己的爱好,不会亏待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