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极其美丽的手对于女人来说并不是柔软时尚,而是对于一个关节突出的男人来说,修长而白皙,仿佛比月光还要洁白。 看着那双手,就明白什么是“贵”字了。
那只手的主人扶着苗翎的手臂,渐渐下了马车,这才看清了此人的全身。
明明已经快四月了,他还穿着斗篷,似乎极其怕冷。 脖子上长着一圈狐毛,只露出极其美丽的下巴。 由于多年的老病,唇色透着很浅的粉红色,然后有一个高高的鼻梁,但眼睛上却蒙着一条黑色的丝带。
黑色的丝带,黑色的斗篷,甚至脖子上的黑色狐毛,都让他的血色变得苍白如雪,但他的身材却极为高大,比周围的青年还要高上几寸。
对于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场面的人来说,连翘都愣住了。 宁舒不禁愣了一下,但下一刻却有些惊讶:难道是——他?
看到苗岭扶着人走向齐怀瑾的坟墓,苗岭感觉有些不对劲,急忙上前道:“主子,齐三公的坟墓被盗了,盗贼们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杯盏散落一地,齐家的保护也疏忽了。”
男人张了张嘴:“齐三先生呢?” 声音清晰而低沉。
“尸体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是那股味道——要不等我先处理掉吧?”
味道太难闻了,苗灵忍不住捂住了口鼻,但男人却那么专注,神色不变:“没事,拿点酒来,我给三公子敬一杯。”
苗灵不敢掉以轻心,连忙去马车上取了一整套白玉酒具,给两个白玉杯装满了酒,端到了先接杯子的人面前。
“怀瑾兄,你我从小就是好友,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书信往来,友谊十分深厚。后来我突然听说怀瑾兄因病去世了,我没有来得及送行,这次回京,特意来这里向你道歉。”
男人仰起脖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一轮薄月轻轻地遮在他的侧脸上,沿着高高的鼻梁,划下一道柔和的象牙白线,唇尖滴下的酒液上,泛着一丝淡淡的光芒。
宁舒的目光不由得粘在了他唇尖上的一滴酒珠上,不禁感慨自己确实是一个美人,只是她的眼睛有些病态,白玉稍稍有些瑕疵。
但下一刻,男子猛地转身,将白玉杯扔向了宁舒的目标。 力量之大,将挡在前方的树枝全部折断。 宁舒心里不好受,连忙侧身躲闪,却躲闪不及,被迫扭身一跳,拉着连翘从树上跳了下来。
白玉杯撞在树上,碎片四溅,其中一块碎片勉强擦过她的脖子,削断了她颈侧的一缕头发,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她从不质疑:只有他想,那刚才被剪掉的就不是她的头发,而是她的脖子!
“你是谁?”
男人问道,声音极其微弱。
宁舒抚摸着她冰凉的脖颈,扭头甜甜一笑,“小姑娘闲来无事,正好路过这里赏景,今晚的月色真好,你儿子有幸遇见你。”
男人冷笑,决不容忍揭穿她的胡言乱语:“是啊,夜色难看,冷月声响,野草寂静,孤坟在天底下,这景象充满了美好,你深夜来挖坟,真是太美了。”
被嘲笑,宁舒脸都红了:“嘿……你不知道,坟墓里躺着的是我女儿的丈夫。我好久没见到他了,半夜又荒凉,我很担心。我预见到我的丈夫也会想念我,所以我女儿特意邀请他出来见见他。”
寒风吹来,吹乱了他掉落在地的黑发。 月光下,他洒脱如仙。 他伸手又拿了一个酒杯,将杯中的美酒缓缓倒在齐怀瑾墓前:“我怎么听说你的丈夫现在躺在云浮的病床上。”
“……”马甲露出来,宁舒难得无语。 片刻后,她微笑道:“云飞是我的新夫君,但我与齐三先生的婚姻也在这过程中敲定了。有了新夫,就不能忘记旧夫。刚才,一碗水扁了,你也这么认为吗?”
宁舒正要继续废话,却被他先打断,眉宇间带着一丝不耐:“宁舒,国公府二女儿,今年十六岁,师从诸葛慧慈,心灵手巧,善于决策,十岁时受云游道人之命,十五岁时连嫁三人,成亲后,两人突然去世,一人不知生死存亡。”不是。你怀疑有人暗中针对你,所以我深夜挖出尸体来查证疑点。因为我不想让它展现在我眼前,所以重要的是拿走祭品,把疑点引向海盗。”
“不过这里有上百座坟墓,齐家的先祖都葬在这里,而且埋葬的数量也远远多于三公子。如果是盗贼的话,肯定是先从埋葬地最奢侈的地方挖出来,然后再去剩下的地方,越多越好。就算是一不小心,没有任何准备,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找到附近的一座坟墓,在没有找到防护之前挖出来,迅速做出决定。但是第三子所在的地方儿子睡了——”
男人懒得再多说什么,唇边浮起浓浓的嘲讽:“故作聪明。”
明明无法直视他的眼睛,但这一刻宁舒却感觉她赤裸裸的出现在他的眼前,仿佛她的每一份神秘,每一份情感都被他夺走了! 不,不应该是她,或许京城的所有事务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震动的时间不短,宁舒很快就平静下来,挑眉道:“我儿子很聪明,我女儿也很向往。不过,我女儿很好奇。你白天不来拜见齐先生,却想在没有人的时候来拜访。你是不是也像你女儿一样,有什么秘密?”
“夏侯世子。”
于是,四个字从她鲜红的嘴唇中一字一句的吐了出来。
前世,宁舒从未见过他的真面目,但今天,她立刻就知道,眼前除了夏侯卿,就再没有其他人了。
因为这座偌大的都城里,贵人太多,从来没有一个人的气质让她如此欣赏。 极奢,又极疏,如游龙破江,洒满漫天金浪; 又是一朵雪花,悠然落在祥雪中的绿枝上,你赶紧伸手接住,但张开手掌却什么也看不见。 你可以明白,什么都抓不住,又忍不住冒着生命危险去陪伴。
连太后见到他都称赞他:“见了夏侯卿,我就逊色于天下了。”
她记得,那一世,他二十四岁就去世了。 他生前一直待在西南云州,从未进入过京城。 难道因为她的复活,很多事情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夏侯轻淡平静的唇角今晚终于第一次露出了所谓的笑容,美得惊人。
但天气很冷。
“所以,你已经看出了我的身份,我必须叫你去死。宁舒没想到,两辈子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夏侯公子,她就被掐住了脖子。
门仍然被面纱锁着。
明显觉得她脏啊!
前者可以容忍,但后者根本不能容忍。
“你、你放了我女儿!” 连翘见状,冲了过去,被苗凌打昏了。
宁舒胸口生了一只小虫,勃然大怒。 她皱起眉头,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轻轻一笑:“大人,您的伟大天下无人知晓,若是我女儿猜不出您的身份,那就是对您的不敬。”
你不能忍受,你还是要忍受。 虚词! 在眼前的人眼里,她现在连一条小虫子都不如,只要他轻轻一皱眉,就能碾压她。 威严固可贵,小命更贵。
但脖子上的巴掌却更紧了,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
他唇边的笑容冷彻骨:“你就确定我深夜在这里就有秘密?”
疼痛!
人命只在他的掌心,宁舒不禁有些害怕,她并不怀疑夏侯卿真的会杀了她,她保持着平静,摇头道:“你刚刚来这里创造一些特殊的东西时,我听到你旁边的苗灵说:‘三公子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这股气息——要不等我先处理掉吧?’ 而不是‘等我先召集全家人来处理’。我不想让齐家知道,那不是秘密又如何?”
“不过,公子的秘密是什么,我也不敢多问,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今晚来挖坟的事情,你我都把握着彼此的要害,如果公子因为担心我泄露秘密而开始杀我,那是没有必要的。而且,我们今晚的目标是三公子。我的方法就是证明自己的清白,严守自己,不会伤害到公子。”
夏侯晴感觉自己掌心下的脖颈出奇的纤细,少女温热的体温透过轻纱传到了自己冰凉的掌心,就像刚出巢的小鸟,轻轻一捏就会碎裂。 脖颈主人的声音软软糯糯,听起来极其听话,但沉稳的声音却明显像是一根在风中弯曲不折断的竹子,充满了韧性。
“还不算太蠢。” 夏侯轻声道。
冰冷的手甩开,白色的纱幔掉落在地上。
夏侯卿已经不明白她的意思了:“朱墨,去上班吧。”
叫朱默的苗灵立刻领命,拿出一条裹着醋和蒜汁的布巾绑在自己的鼻子和嘴前,然后跑到齐怀瑾的棺材前,拿出一堆大一的东西,开始移动。
揉着今晚反复受伤的脖子,宁舒笑道:哈! 真巧,他也来挖坟了! 这是不是说明她的追求是正确的,齐三先生的死确实有问题!
祝墨动作很快,显然是各门派中的高手,没一柱香就检查完了。 棺材钉好了,连土都盖上,踩得牢牢的。
背对着月光,夏侯卿似乎有些颤抖,但他的脸却沉浸在黑暗中,昏暗得看不清任何东西。
“我们走吧。”
朱墨领命,再次行礼,轻轻扶着夏侯回到马车上,准备离开。 显然,他们并不打算控制宁舒等人。 但连翘依然被那个名叫朱沫的少女捏得不省人事,至今还没有醒来。
啊! 背着一个大活人回家,这对她来说太丢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