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我结婚了。
和肖敏结婚的时候,我满心欢喜,对她我谈不上喜欢与不喜欢,反正到了岁数和谁结婚都一样。
我欢喜的是她的家庭条件,岳父母都在一家大型企业集团任中层领导,收入不菲,肖敏是一名会计,工作也不累,将来照顾家庭方便。
我和肖敏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我刚刚结束一段恋爱,对方嫌我家穷,嫌我工资低,老子倒要让她看看,去了穿红的,有挂绿的,老子找的人比她强一百倍。
所以得知肖敏家的条件后,我展开疯狂的追求,不争馒头争口气,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必须赶在她前面,气气她。
我对肖敏关怀备至,不惜力气。
她来大姨妈,我熬姜丝红糖水;下雨时,宁肯请假也要去接她;她生日时,我借钱买了999朵玫瑰,事后我啃了一个月方便面。
女人都是很好哄的,肖敏被我打动,半年后,我们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我的付出也没有白费。
肖敏体谅我家里的困境,要求岳父母出钱给我们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又买了一辆二十万的车。
而我家出了十万的彩礼,我对肖敏说,就这十万还是怕委屈了她,东拼西凑借来的,肖敏靠在我的肩头说知道我的心意,她懂。
她知道我不想让别人说她贱,说她下嫁,现在既在婚礼已经举行了,别人面前找回了面子,这笔钱她替我还了。
于是她把自己的私房钱拿出来替我家把十万的债还了,所以说娶她还是很值的。
女人都是有圣母心的,只要对她好一点点,她就会死心塌地的对你,肖敏的种种行为,让我信了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