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西子情二本又五分之一本小说,《纨绔世子妃》认真看完,《红尘醉挽柔情》勉强看完,《妾本惊华》由于女主实在太作了,看了估计五分之一左右就弃文了。
《纨绔世子妃》:五星推荐
经网友推荐,看完了整本《纨绔世子妃》,跌宕起伏的情节、时而唯美、时而清新、时而宏大的场景描写、生动丰满的人物塑造,处处有伏笔、幕幕有惊险,局中有局,环环相扣,欲罢不能!
《纨绔世子妃》是穿越文,里面美女多,美男也多,但去不落俗套,文中人物塑造得十分丰满,上到皇帝,下到侍女,每个人都有明显的性格特征。同样是女主失忆的梗,但此梗非彼梗,这是一个有特殊意义的梗。女主云浅月是谜一样的人物,一开场就穿越,用失忆来骗了别人,谁知也骗了自己,当一层层的迷雾解开时,里面错综复杂的真相让人不得不佩服女主的布局。不得不说女主的性格很讨人喜欢,强大,但不会目中无人(这也是我为什么觉得《妾本惊华》很作的原因),时而贪玩、时而狠辣、时而善良、时而霸气……女主性格的塑造不是靠飘忽的外貌、表情、心理活动塑造的,而是通过一件件生动、惊险的事情把女主一点一点填充丰满。
男主容景是前朝天子后人,公子世无双,谪仙似的人,武功深不可测,深情又腹黑,背负着家族的复兴,受老百姓敬仰,但是可能就是景世子太完美了,反而淡化了形象,也变得离我们有点远。
比起男主容景,小编反而更喜欢男二小魔王夜轻染,张扬洒脱,重情重义,接近女主既有目的,但更多的是深情,背负着担子的小魔王,矛盾的情感,但并没有让小魔王扭曲,反而平衡得很好,让人一直觉得他不是站在对立面的保皇派中坚,而只是女主的青梅竹马。看到文末,夜轻染被云浅月重伤,重伤下夜轻染让女主将他挫骨扬灰,以让他解脱。这样的小魔王,让人心疼,让人敬佩!在云浅月心中,夜轻染会永远停留在香泉水河畔与她一起烤鱼的那个小魔王吧!
《妾本惊华》不推荐
小编看的第二本西子情的书是《妾本惊华》,皆因名气太大,但进去一看,不得不说很渣,女主各种做。谁都不相信,看谁都不顺眼,看谁都说眼里带着冰冷,男主拼命救她了还忘恩负义,一次又一次让男主受伤。《妾本惊华》只能说看了大概五分之一就实在看不下去了,简直就是在无病呻吟,用所谓华丽的词语来凑字数了!情节老梗,人物性格讨厌,不推荐!
《红尘醉挽柔情》二星推荐
《红尘醉挽柔情》是NP文,但是只有问后面才有一点点肉沫了,情节一般,跳跃很快,女主的感情来得莫名其妙,虽然有设下悬疑,但是并不是特别值得深究,不过最起码女主还没到《妾本惊华》里的女主那么做,那么讨厌,所以书荒无聊的时候还是可以打发一下时间的!
作者名字: 苏舟雨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传奇
完成情况: 保持日更3000-9000 。
文案简介:
文案①
没死重生成女孩子的我,应该就可以安全窥探女孩子的肉肉。施展撩妹技能了吧。
帅哥追求我?我当他空气,要么同志恋也是可以的?同样是享受啊。
回家认亲,被当成诈骗犯拘留!什么?重生?荒繆...把她送去疯人院。
文案②
现在见过我的人都说我病得不轻。唉!我真没病啊!
什么?我亲弟要我做他女朋友,要追求我和我生孩子?
你让灰常震精的我,做梦都射你一脸了。
要和导演富豪睡,才能成名?婉拒,啊呸。
被圈内的大腕男看中,要收我做女朋友?哈哈,这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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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别转换
一动不动侧脸贴在地上趴着许久不动的曹暮云,感觉自己大脑里没有任何意识,就像这里死寂一般的沉静一样,没有一点人间的生机。
灵魂里感受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他,对这个意外的结果,对之前自己对地狱的想象,已经是没有任何惊奇。
突然,像男子声音的一阵阴笑,旋即掀起他内心满满的愤怒。
“尼玛,我活着的时候别人笑我倒还罢了,我全都忍了。没想到我死了,还有小鬼笑我。真是够了。我要反击,我要让你们尝尝被报复的滋味。就算我怕你这个小鬼,也要闭着眼睛将你打/死。吼。啊....”
想到此时,躺在地上的他紧攥双拳,闭着眼睛怒吼着朝前冲去,对前方的小鬼便一顿痛打,边打边骂:“老子虽然来到了地狱,但你们也不要小瞧了老子,老子是不会让你们欺负的。看老子的铁打流行拳。啊啊啊。”
曹暮云话即此时,右臂便旋即猛绕三圈,然后对准前方猛然捶去。但就在被打的对方一声痛吼时,只听不远处旁边传来一声“卡....我不是让你躺在地上扮演死尸十分钟吗?你怎么现在就起来了?还发了疯的打我们的主演。你还想不想赚扮演死尸那五十块钱了?不想混趁早退钱走人。”
当听到此话大脑中一阵惊奇,旋即眼皮一眨一眨微微睁开后的曹暮云,发现周围有一大批人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众人从他脸上一点点的看下去,只见他白胖嘟嘟的脸上有着高而宽的额头,粗黑浓密的平眉,大而清澈的眼睛时不时向人眨巴眨巴。宽拱显短的鼻梁,浅小的嘟嘴。
他听到有几个人看着他窃窃私语道:“这个看起来傻白甜的女孩是个疯子吧。”
“剧组怎么请了这么一个大脑有问题的躺尸扮演者啊。”
“这女孩挺漂亮的,就是毁在了脑子上。”
“看来这女孩是病的不轻,想来剧组混口饭吃,给自己治病的。”
“唉,这世界可真杯具啊!”
曹暮云内心一颤,旋即惊声道:“什么?女孩?剧组?躺尸扮演者?难...难道我在拍戏?”
他使劲的咬了一下自己的手,一阵疼痛从内心传来,颤声道:“我,我没死,我还活着,我没死,难道我重生了?”
又睁大眼睛猛地看了下自己的双手,内心一阵惊奇道;“啊...我的手...我的手怎么变成了女的?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怎么会这样?”
在前方异样看着他的导演,哭笑不得的摇摇头道;“你连自己是谁?叫什么都不知道?还来这里拍戏娱乐圈。行了行了,算我倒霉,那五十块钱不要了,你拿去好好治治病吧。小陈,把她的衣服和身份证给她,让她走人,这个剧组永远不要在录用她。”
导演话毕后,只见一个长相文静的四眼妹走过来对曹暮云说:“给,这是你的衣服,这是你的身份证。走吧,以后不要为了治疯病来剧组赚钱了,去大街上躺在那,也比在剧组扮演死尸强。”
曹暮云接过身份证,睁大眼睛一看道;“林···尹?我现在叫林尹?”
曹暮云换好衣服,边走边想道:“林尹就林尹吧,反正生前我就想改名换姓,有一个全新的艺名,进军娱乐圈。可是你这个林尹啊林尹,你扮演死尸就扮演死尸吧,到现在真的不巧真的死了。而我占用你的身体进军娱乐圈,也得从躺尸开始做起。你是怎么死/的我是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我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了。我是怎么死的,我是怎么死的呢?让我好好想想,这是现在一个困扰着我最重要的问题。”
林尹边走边想,边想边走,一路低头远走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