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皓)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须承担连带责任。
“我做过不少广告代言,以年头而论的话,也该可以算得上是个资深级的了……但是,直到5年前的那个错误的医院广告代言的不幸发生,情况突然恶劣异常。所受冲击的范围,那是包括事业在内的整个人生部分。”16日,曾做过不少广告代言的谢小东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我来说,广告代言的教训“太太”深刻》的博客,除了就名人代言这一热门话题发表看法之外,也首次谈到了自己5年前为某医院代言引发的那场风波。
“这个话题很触痛我,虽然伤愈已经很久。”谢小东坦承,自己对这个问题十分敏感,在文章中,他详细盘点了自己入行以来的“广告史”:
1995年,他接拍了第一个代言广告;
1996年~2000年,他迎来了演艺事业和广告业务相互交融的“全盛期”;
2003年,他的演艺事业因为那次错误的代言而几近“沦陷”。
谢小东在博客中解释了自己当初接受该代言的缘由:2003年,他的音乐专辑版权出现问题,加上“非典”影响了专辑的宣传工作,事业上的诸多不顺让他“盛怒之下乱了全盘方寸”。后来,在一些“热心朋友和公益组织”的牵线助力下,他接受了某专治不孕不育医院的代言邀请。谢小东透露,当时的他决定捐出代言费用,“立志要把儿童公益事业发扬光大”。可没想到的是,该医院后来被工商部门立案审查,他和唐国强也被认定为虚假宣传。
虽然代言风波已经过去了5年,但谢小东依旧无法释怀。他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一度想解释清楚,但“真是百口莫辩”,最后“只好选择了长时间的忍默”,尽管如此他仍是后悔不已,“说实在的,曾经把肠子都给悔烂了。”
在这篇博文中,谢小东还阐述了自己对于明星代言的看法。他认为,经济收入固然重要,但还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对自己荣誉的珍爱,“受过的苦不能白受,有过的教训不能白有。在‘制度有待成熟,管理有待规范’的同时,每个人都应积极主动地担负社会责任,所谓明星名人当然也是毫不例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都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