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微信群里帮着转发一条链接,就可以免费领到可爱的毛绒玩具,这是很多人在街头都遇到过的“地推”方式。然而,看似常见的地推宣传,背后却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前不久,上海虹口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转发链接领礼品 庭审揭开“地推”骗局
推广人员:我们是全国连锁,都知道,它不是垃圾广告人家不让你发。这防止撤回的,删掉就可以了。
画面中可以看到,拍摄视频的男子操作着一部手机,将之前发送在多个聊天群里的文件逐一删除。
路人:删掉什么?发好了再删掉啊?
推广员:对对对。
路人:为什么?
推广员:就是防止撤回。你要是撤回,广告不是就白发了吗?
路人:那人家看没看到呢?
推广员:别人可以看到的。帮我们在群里宣传一张海报,就可以领玩具了,可以到那边挑一下。
完成指定推广任务 即可免费领玩具礼品
原来,他们声称自己是某文具厂家的推广员,正在做活动,只要将指定的宣传文案发送到一定数量的聊天群里,就能免费获得玩具礼品。而之所以要删除这些信息,是为了防止手机的主人将消息撤回。
推广人员:我们昨天在这连送出去三百多个,今天这是第十袋子,将近两百多个。
拍摄视频的男子所说的“送出去几百个”,指的就是完成推广任务就能免费赠送的毛绒玩具。他们通常会在地铁口、商场内,向过路的行人以及周围商铺的店员作宣传。
路人:也像做广告一样的是吧。
推广人员:对,他们厂家如果要是找那些网红,找其他那些电视台做广告宣传的话,费用要大。
路人:对对,这个就比较实惠。
推广人员:对,一个公仔才值多少钱,群里面人多也能起到宣传作用。
帮商家转发推广信息,免费得到毛绒玩具,表面上听着似乎并无不妥。不过,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视频中可以看到,在转发的这个名为“手工活招聘信息”的文档中,写着“在家就业”,以及“全国包邮外发,无需任何费用,在家制作即可月收入3000—5000”等内容。这些信息通过聊天群传播开来,引起了一位王女士的兴趣。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曹婧:她在一个自己的微信群里面,人家给她发的是兼职,说如果你要做一个手工活的兼职,可能是装文具的圆珠笔,然后你就需要来完成一些任务才能接到这个兼职。任务也许可能是让你购买一个产品,可以给你返利,一开始买50元可以给你返60元。
王女士说,她扫描文档里的二维码联系上了客服,并在客服的指导下,下载了一款能“接单做任务”赚钱的App。在尝试接了几单都获得了佣金的情况下,王女士加大了接单的金额,而这时她却发现,投入的三千多元本金和佣金都取不出来了,意识到被骗的王女士连忙报了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曹婧: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群里面的链接,发现这个发链接的是一个商场的店铺店员,店员表示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发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她当时为什么发这个链接?因为有人拿着这个玩偶,到商场里面可以进行领玩偶的这样一个活动,所以她就把自己的手机交给了那些发玩偶的人。
多名被害人落入圈套 被骗钱款20多万
除了王女士,还有很多人也是在聊天群里看到了这个“手工活招聘信息”,并且上当受骗,被骗取钱款共计20多万元。警方循线追踪,很快就发现了,这些在商场里做地推的犯罪嫌疑人。
商场内视频记录可疑男女派发玩具全过程
这是一处商场内的公共场所视频,画面左侧通道的两名黑衣男子和一名白衣女子,正在向过路的行人和周围店铺的店员做所谓的宣传推广,一旁的地上堆放着很多毛绒玩具,这些都是准备派发的礼物。
这是另一处商场内的公共场所视频,可以看到,两名男子邀请路人帮忙转发信息后遭到了拒绝,之后,他们拿着毛绒玩具转去了别处。
民警:这个就是他们用的玩具。
办案人员锁定了这伙人的身份并实施了抓捕,西某等5人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人:2022年10月,被告人分别结伙先后至本市虹口区、浦东新区、闵行区等地商场,以转发兼职信息可以免费获取毛绒玩具为名,诱使上述商场内商户、店员、顾客使用手机将包含有诈骗信息的兼职广告转发至手机微信群组,通过删除信息的方式,防止机主撤回诈骗信息。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西某等人向群组成员数共计7000余人的通讯群组发送诈骗信息,致使多名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20余万元。
加入“地推群” 成功邀请一人可获提成
西某供述,他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专门做推广的“地推群”,并认识了一个昵称为“尊神”的人。在尊神的介绍下,西某等五人来到上海,宣传所谓的“手工活”兼职,每成功邀请一人转发信息就可以拿到20—50元不等的提成,购买毛绒玩具等礼品的费用也由地推群里的上家来承担。
以免费玩具为诱饵谎称招聘手工人 实施诈骗
几名被告人先后在上海多个区域开展所谓的“地推”活动,有时还拉拢熟人一起来做。每到一个地方,他们就冒充某知名文具品牌的工作人员,谎称招聘组装圆珠笔和串珠子的手工人,以免费赠送毛绒玩具为诱饵,引导人们将手工活儿信息分享在自己的微信群内。
公诉人 曹婧:按照你的说法,一个月不到,这都发你们一万多块钱了,老板还要承担买娃娃的费用给你们报销。那这个老板的钱,就是靠人家给他组装圆珠笔就能赚到吗?
西某:那时候也怀疑了。
公诉人 曹婧:怀疑什么?
西某:怀疑肯定是不正当的。
检察官称,西某等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是有一定主观认知的。但为了赚取好处费,几人选择继续从事这样的犯罪活动。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曹婧:他们在上海之前已经在外地参与过多次地推的活动,也碰到了被查处,或者被公安机关停止推广的情况。包括上家到底是如何教你,让你发了信息之后就要删除,他们至少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而不是一味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对方让他发的是什么信息。
检察官称,被告人西某负责记载他们每一个人的业绩,领取好处费之后再负责发放。有时是通过红包的形式,有时还为了规避查处通过虚拟币的形式结算。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曹婧:诈骗分子会把诈骗的各个环节分散切割,然后由不同的团伙负责不同的块面。像本案的这个团伙,就是一个引流的团伙,也就是说我需要把那些有可能会上当受骗的人吸引到诈骗的圈子里面来,然后后续有专门的人来实施相应的诈骗。
法院审理认为,西某等人结伙,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五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能退缴违法所得,均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西某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目前,办案人员正对案件上游链条进行追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