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50项医疗服务项目和242类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将50项医疗服务项目和242类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6月28日,河北省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在省本级开展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试点的通知》,7月1日起执行,试点期为半年。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发现,试点的50个医疗项目涉及到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人工肝治疗、脑深部电极置入术、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等。
在执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河北省另收费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21版)》政策及限价基础上,“甲类”诊疗项目及耗材,不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诊疗项目及耗材,参保人先行自付10%,参加公务员补助(或10%补充)人员,先行自付部分个人不负担;“丙类”或“自费类”诊疗项目及耗材,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