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司法解释高质量制定,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标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王楠楠,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mytlaw@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