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抓获后,李晓芸(化名)这才意识到,当初在县人大公职人员高某敏授意下,自己向张某等人转账1300余万元进行的投资生意,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李晓芸告诉新黄河记者,2021年她经高某敏介绍认识张某后,被高某敏授意“入伙”投资倒卖茅台酒、给加油站供货等项目,先后给张某等人转账1300余万元。直到2023年4月张某案发,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所有投资款不知所终。在得知张某涉嫌诈骗后,李晓芸曾多次向高某敏讨要说法,但至今未果。不得已,李晓芸在网上实名举报高某敏的同时,又向高某敏所在单位吕梁市文水县人大和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
12月10日,文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某向新黄河记者确认,高某敏为文水县人大一名“普通干部”,其被举报一事当地纪委监委已经立案调查,目前还不知道会给什么处分。11日,文水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高某敏被举报一事已经调查结束,目前按程序已移交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进行审理。
被公职人员“拉入伙”,投资1300万元倒卖茅台?
“出于我们多年好友并多次合伙经商的关系,我完全相信高某敏的话,所以当她介绍我认识张某,并让我跟着他们投资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的怀疑。”李晓芸告诉新黄河记者,她与高某敏是初中同学,两人曾一起合办过美容院与私塾学校,多年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让她对高某敏“几乎言听计从”。据李晓芸回忆,2021年7月的某一天,高某敏称要与张某等人合伙投资倒卖茅台酒、给加油站供货等项目,“当时她给我说利润十分可观,而且张某家里很有人脉关系,所以要拉我一起投资,我同意了。”
李晓芸说,因为高某敏在当地人大任职,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便公开介入,所以所有来往资金转账都是以她的名义进行。后在高某敏的授意与安排下,她开始频繁进行大额资金转账。“每一笔转账都经过高某敏同意,有些是她在微信群里直接安排,有些是她与我私聊时安排。”李晓芸称,因为她与高某敏还合作有美容院和私塾学校的生意,所以前期的100多万元转账基本是俩人做生意的共同收入,后来的1000多万元,才开始动用自己的个人存款和不断进行借贷完成。
根据李晓芸提供的微信聊天内容及转账记录截图显示,自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李晓芸先后多次向张某等多人银行账户转入资金共计约1300万元。
倒卖茅台成“骗局”,千万元投资款“打水漂”
正当李晓芸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中时,一则警方的通告击碎了她的美梦。
2023年4月25日,文水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征集张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称: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了涉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身份证:142322****2514,文水县凤城镇人),并依法对其执行逮捕。经查:张某以合伙倒卖茅台酒、给加油站送粮油能获取高额利润等为诱饵在文水县实施多起诈骗犯罪,造成恶劣影响。为彻查张某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违法犯罪线索,望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李晓芸告诉新黄河记者,在张某涉嫌“诈骗”案发前,高某敏曾向她承诺“不管是贷款还是借款,所有利息都由她(高某敏)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她才先后贷款和借款700余万元“入伙”,“张某案发前,她还会准时支付利息,但自张某案发后,她便停止支付了,现在所有的债务都压在我的头上,1000多万元的投资款也打了水漂。”
从李晓芸提供的多张聊天和转账记录截图中可以看到,在高某敏直接安排下,李晓芸分4次共打给张某合计140万元。“在高某敏的安排下,我还给张某的财务人员个人账户转账20笔共515万元,这些我都有转账记录。”
公职人员未被警方立案,还牵扯多起民事官司
李晓芸说,张某的涉嫌诈骗案并非张某一人所为,高某敏也参与其中,但却没有被警方列入调查对象。“我去报过警,举报高某敏也牵扯到诈骗案中,也递交过报案材料,警方表示要研究一下,但后来再也没消息了。”
12月12日,新黄河记者拨打张某涉嫌诈骗案办案民警的电话,试图了解此案更多详情和进展。一位负责该案件的警官表示,此案已经侦查完毕,递交到检察院了。至于高某敏是否牵扯此案,该警官表示,尚未接到有关对高某敏的报案线索。
李晓芸告诉新黄河记者,除了自己前后投入的约1300万元,高某敏本人也称,其为了该投资项目而到处找人借贷,“她告诉我,项目并非我自己一个人投资,她投得比我还要多,所以她也在四处筹钱,并且还一直承诺,我的所有贷款和借款利息,都由她来负责偿还。但实际上并未偿还。”
新黄河记者了解到,高某敏还牵扯到多起民事案件纠纷当中。根据一份法院判决书显示,因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文水县法院曾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高某敏名下的价值675000元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有价证券、保险或查封被申请人高某敏名下同等价值的房产。后该案申请人刘某于9月4日向法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刘某是高某敏的同学,在该投资项目中,高某敏曾多次安排我向刘某进行借款。”李晓芸说。
此外,文水县法院还对高某敏下达过“限制消费令”。据该“限制消费令”内容显示,文水县法院曾于2023年5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程某申请执行高某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高某敏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从而对高某敏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纪委回应:立案调查已结束,移送相关科室审理
“张某案发后,我多次约高某敏出来把事说清楚,但每次见面她都基本不开口,声称她也被张某骗了,但问题是我所有1300万的转账都是经她授意和安排的,张某也是她介绍认识的,我有理由怀疑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关系。”李晓芸告诉新黄河记者,在与高某敏多次沟通无果后,她选择网络公开举报,同时也向高某敏所在单位及县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
据李晓芸称,她除了举报上述经高某敏介绍并安排其大量转账投资茅台被骗事件外,还举报了她与高某敏合办美容院和私塾学校,以及高某敏以个人名义入股某企业参与分红等事件。“2015年左右我和她一起开了一家美容院,高某敏负责引流顾客,我负责内部管理,一直到今年10月美容院才不再经营。另外在2018年后半年,我们又合伙开了一家私塾学校,高某敏一般会在微信群里安排相关工作。”根据李晓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高某敏确实分别在两个不同微信群里安排与美容和学校相关的工作事宜。
除此之外,李晓芸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高某敏与山西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签订的“入股分红协议书”,协议约定高某敏入股10万元,按该公司年终净利润的1%进行分红,协议期限两年。12月10日,新黄河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多部联系电话,皆未接通。高某敏本人亦未接听记者电话和回复记者短信发出的采访请求。
针对高某敏被举报一事,12月10日,文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某告诉新黄河记者,高某敏为文水县人大一名“普通干部”,并非外界所传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称高某敏被举报一事纪委监委已经立案,“立案通知我们已经收到了,目前还不知道会给啥处分,高某敏也在正常上班。”11日,文水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高某敏被举报一事已经调查结束,目前按程序已移交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理之后,再看啥时候上会,做什么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