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巡视员马长青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长青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在贵阳工作
曾任贵阳市副市长
据公开简历显示,马长青出生于1963年11月,山东济南人,早年任职于贵州省人大机关,1999年12月起在贵阳市工作,先后任白云区委副书记(正县级)、区长、区委书记。2006年1月,他任贵阳市委常委,先后兼任白云区委书记、副市长,2011年任常务副市长。
2012年10月起,马长青调职贵安新区,相继担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2018年5月,他转岗贵州省科协,协助抓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2023年6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一级巡视员马长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盲目打造政绩工程
大搞权钱交易
2023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一级巡视员马长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长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背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盲目打造政绩工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丧失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马长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长青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贵州省科协原一级巡视员马长青被决定逮捕,曾被批“政绩观扭曲”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