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置若罔闻,无视禁令,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私德不修,逾越道德底线;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亲清不分,目无法纪,靠公路吃公路,把公路当作个人的“摇钱树”,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志强,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赣州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赣州市公路局、赣州市公路管理局、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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