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吴兆祥介绍,发布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就是要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保护农用地“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好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维护好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
吴兆祥表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更加积极主动融入耕地保护和利用各项工作。既注重通过个案审理“抓末端、治已病”,更注重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社会治理,全力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如案例五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被告承租“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200多亩耕地,却用于种植绿化苗木,还疏于管理成为抛荒地,经法院调解解除合同,及时全部完成复垦复耕,重新成为优质水田。案例四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某村民委员会与冯某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冯某汉租赁农用地后,长期闲置并疏于管理,被他人大量挖沙、倾倒垃圾严重毁坏租赁土地,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在依法判决提前解除合同同时,针对农用地疏于管理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加强农用地的日常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和宣传力度,并及时复耕复种,预防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