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殡葬服务店开在小区楼下,业主与店主发生激烈争吵”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1月10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悉,相关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将联合妥善处理。
网传视频:
小区楼下开殡葬服务店,业主向门口扔垃圾和鸡蛋
1月9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大连前关某小区楼下开殡葬服务,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触犯民法典,物业和颁发执照的相关部门能不能顺民意、办民事?
视频中,一个一楼商铺门口的台阶上被人丢弃的垃圾清晰可见,一些业主和店铺老板正在激烈地争吵。
一位老板模样的男子称:我这店铺100多万,你们就给我作。一男一女两位业主称:多少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还有业主称:“你开店影响到我们的利益了,你就不应该在小区楼下干(开店),小区楼下能干这玩意吗?还能运输遗体?你们干一天我们扔一天,全体业主抵制一天。”
有网友称,视频拍摄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小区,争吵因一楼即将开业的殡葬服务店而起。
1月10日上午,记者私信发布视频的网友,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店铺负责人:
正装修还没开业,有合法手续,已报警
涉事殡葬服务店有无合法手续?对于部分业主的不理智行为,店主采取了哪些措施?
1月10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设法联系上了视频中的殡葬店负责人。其称,他们的店正装修,还没开业。
“我们店手续齐全,部分业主给店铺门口扔垃圾、扔鸡蛋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我们已报警处理”。
店铺负责人称,前几天,有业主投诉他们店铺的牌匾过大,他们已将之前的牌匾拆除。“没想到,我们拆了牌匾也不行,又往店门口扔垃圾。”
“你说我不合法的地方,我整改;你说我牌匾大,我拆了,你们往我门口扔垃圾、扔鸡蛋太过分,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店铺负责人称,业主有意见,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投诉,不能违法损害他的合法权益。
“新牌匾正在审批之中,批准后我们会挂上新牌匾。”店铺负责人称,他们之前牌匾中写有“遗体运输”是指从医院的冷冻房拉出后送到逝者的居住地,“我们的店并不具备冷冻遗体和存放遗体的条件”。
1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该店之前的牌匾看到,该店的经营范围为:批发:骨灰盒、寿衣、烧七用品、遗体运输 一条龙服务。
职能部门:
已接到群众反映,会和相关部门联合妥善处理此事
对于业主的反映,职能部门是怎么处理的呢?
“你反映的事情,我们已接到很多业主电话了。”1月10日上午,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个体经营的殡葬服务店铺,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不需要在民政部门前置审批,也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前需要,现在取消)。
“这种行业地址的设立,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在小区开设。也就是说,小区楼下开殡葬服务店是不违法的。但从社会习俗和业主的感观层面看,可能不是很适合。”
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称,群众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四处反映,他们也能理解,但他们作为执法部门,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接到诸多业主的反映后,我们很重视此事。至于下一步会有什么结果,暂时还不能作出直接的明确的答复,因为民政部门不是审批部门。”
该工作人员介绍,1月8日,他们接到业主反映涉事殡葬店铺牌匾过大的反映后,当天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1月9日,店铺就拆除了原来的牌匾。
民政部门称,业主反映后之前的牌匾已被拆除
“我们领导对此事很重视,我们会通过一些渠道跟相关部门联合,看如何妥善处理此事。”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上述工作人员最后说道。
1月10日上午,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大连湾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法律对个体工商户开设殡葬服务店铺的地址并没有明确规定,“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网友声音:有人认为殡葬服务只是一种职业,不违法就行;
有人认为开在小区楼下不合适,违背公序良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发布后,网友就“小区楼下能否开殡葬店”纷纷展开讨论,观点不一,碰撞激烈。
网友“394”:天天上下班都能看到那些东西,磁场不好,一天天的心情也不好,小区怎么能干这个?应该去商业街或医院门口干才行。
网友“@@”楼群真不应该开这个,说实话膈应人,犯忌讳,胆小黑天都不敢回家。
网友“绿鲤鱼”:说真话,谁家楼下有这么个店多吓人啊,想想那个花圈啥的心情就不好。
网友“发光”:这种店开在谁家楼下,谁都不乐意,特殊职业业主当然不同意,很正常。
网友“余余”:这边距离中学选址500米,旁边是商场,上面是居民楼,附近没有医院,没有火葬场,没有墓地。这边是2018年开的新楼盘,要是你天天经过这里能高兴吗?要是因为一个所谓的殡葬一条龙导致房价降,你愿意吗?
网友“小斌”:只要市场监管部门给发营业执照,那就是合法的。
网友“168”:大部分殡葬行业都只是卖殡葬用品,没觉得哪里不合理,它也只是一个行业。
网友“皮皮”:红事、白事谁都能遇上,合法就可以。
网友“观海”:请你把违法依据拿出来,否则无理取闹。
网友“588”合法合规经营,再闹就报警处理。
律师说法:殡葬店开设应考虑普通民众感受 合理开设;
维权应依法、理性进行
殡葬服务店能不能开在小区楼下?法律对此有无规定?业主认为殡葬服务店开在小区楼下有违公序良俗、心里不舒服,从而发起抵制行为,是否合适(合法)?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晨光律师和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贾育厅律师。
任晨光介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由民政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才可以。
而《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划区域内经营。也就是说,在辽宁,个体工商户经营殡葬服务店铺无须民政部门审批。
贾育厅指出,对于殡葬用品店的开设位置,《殡葬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但是,我国部分省市区出台了相应规定,一般规定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且禁止在城镇主要街道、干道公路两侧、旅游景区和居民小区附近设置丧葬用品销售点。同时,部分省市区出台的殡葬实施细则等规定,并没有上述规定。
至于在居民楼下开展殡葬服务业是否合适,任晨光认为,可以参考《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第18条的规定:殡葬设施选址应与住宅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功能建筑保持适度距离,缓解周边居民心理压力。“所以在居民楼下开设殡葬服务业应考虑居民的内心感受。”
贾育厅也称,鉴于长久以来,虽传统文化强调“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但是我们敬畏死亡,部分人对死亡讳莫如深,对死亡话题谈之色变,更不希望自己住的地方开设殡葬用品店,故殡葬用品店的设置应考虑周围环境、普通民众的居住需求与感受等,合理布局。
“该类店铺适合开设在殡葬店集散地、医院附近、火葬场必经之路或附近等。”贾育厅称。
任晨光强调,《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这个规定,从事殡葬服务业是必须要考虑公序良俗的,尊重居民的感受。“业主可以向民政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一方面查该店是否获得了批准,另一方面可以请求民政部门要求该店迁址。”
贾育厅也称,殡葬服务店铺的开设,不仅应当符合各省市区殡葬实施细则规定的关于禁止开设区域的规定,还应当考虑到普通民众的感受,合理开设。
“业主的抵制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抵制行为的开展应合法进行。”贾育厅称,业主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管理部门反映,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不应采取堵门、谩骂或其他过激行为,否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