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甘肃省靖远煤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先春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临夏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先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一线工人到董事长
用了34年时间
公开资料显示,杨先春,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东禹城人,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1983年杨先春成为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矿三区机电队的一名工人,2017年他任靖煤集团董事长。杨先春用了34年多的时间,从一线工人成为了集团董事长。
贪婪无度
执纪违纪、执法违法
2024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杨先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杨先春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将管党治党政治要求抛诸脑后,履行主体责任严重失职;背弃纪检工作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转移隐匿财产,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伪造、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背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占用公房;违反工作纪律,插手下属企业经营活动,干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期权”腐败,收受巨额贿赂,带坏系统风气;自身不正,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其行为严重破坏任职企业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构成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先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甘肃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靖煤集团原董事长杨先春被决定逮捕,曾被批“期权”腐败、家风败坏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