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2022年8月4日,原告贾某购入某品牌定制项链一条,价值142,400元。2023年10月5日上午6时39分,贾某所佩戴的定制项链掉落在扶梯口处。当日6时56分,被告林某及其女友途经3楼扶梯平台,发现遗落在原地的项链,随即捡走。贾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林某及其女友返还其项链。被告辩称,以为项链不值钱捡到后扔在小区草坪,且项链丢失时已佩戴1年有余,存在折旧。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证明被告拾得项链后未妥善保管导致项链丢失,被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