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永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将属于本单位的开支转嫁给下属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丁永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永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