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贵州遵义红花岗区的一位学生家长在网络平台爆料,称自己被学校家委会要求下午放学时去学校门前值守。该家长表示,家委会要求的下午3点值班和自己上班时间冲突。两人对话录音中,该班家委会相关人员回应,“每个家长一年都有一次,需要站岗维护小学生放学安全,一次一个小时,一年只有一次,你应该配合一下。”
2月29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红花岗区教育局,询问对于学校要求学生家长站岗值守的情况是否有了解。对方回应称:“我们教育局不允许学校让家长去值守,负责校园安全的部门会去核实。”
学校要求学生家长轮流站岗是否合理合法?就此,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对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家长。此外,如果家长因为参与站岗值班而遭受了损失或者伤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也需要考虑。
“关于家委会是否有权利要求家长站岗值班的问题,取决于家委会的职能和权力范围。”周兆成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家委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旨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然而,家委会并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强制要求家长参与特定活动,包括站岗值班。如果家委会决定组织此类活动,应该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并且需要与学校进行沟通,确保活动不会侵犯到家长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学校要求学生家长轮流站岗值班,这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学校应该承担起维护学校安全秩序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转嫁给家长。同时,家长也应该有权利选择是否参与学校的站岗值班等活动,而不是被强制要求参与。”周兆成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