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对艾宝俊提起公诉。其中,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福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艾宝俊利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担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