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7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不到一年被查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彭敏出生于1963年3月,江西九江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彭敏曾历任江西省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九江市发改委主任,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2016年10月,彭敏任九江市副市长,至2021年2月改任九江市政府二级巡视员,后于2023年5月退休。
2023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九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家属失管失教
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2024年5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彭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谢思琪
原标题:江西省九江市原副市长彭敏被决定逮捕!曾被批“对家属失管失教”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