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这一年
2015年12月30日,对黄兴国来说,这是个特别的日子。这一天,他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刚好满一年。
年底的变化
一年前的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到天津宣布,孙春兰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受中央委派的赵乐际说:中央认为黄兴国同志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是合适的。
黄兴国即将迈入代理书记的第二个年头,这也是他在天津的第13个年头。
政知圈发现,黄兴国仕途中最近的这几次变动都发生在年末。2014年12月30日,他被任命为天津市代理书记。往前推,2007年12月28日,他被任命为天津市代理市长。再往前,2003年12月12日,他被任命为天津市副市长。甚至更早一些,他就任宁波市委书记,进入浙江省委常委班子,也是在年底,1998年11月。
来天津12年,2015年应该是黄兴国压力最大的一年。
2003年,黄兴国从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任上北上担任天津市市委副书记时,组织对他的评价是“较早走上县、地主要领导岗位,领导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有魄力,有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眼界开阔,重点突出,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这个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浙江干部,却在天津遇到了“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复杂问题。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媒体不断追问:有多少真相未发布?事故第三天,8月15日,天津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天津的四套班子全部参加,黄兴国在这个会上传达了五个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分别是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张高丽、刘延东、马凯的重要批示。
其中,习近平3天2次指示,在8月15日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8月20日,黄兴国公开表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第二天,习近平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事故情况汇报,要求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批示最多的是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张曾是天津主官。截至8月31日,爆炸发生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张高丽就此事先后召开了7次视频会议,作了29次批示。与习近平的指示态度一致,张高丽在批示中“一再强调”,要彻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涉嫌违法的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