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煤炭价不涨,也就没有了这个案子。现在煤炭价涨了,才有了这个案子。”梁慧星解释,最高法院依据公平原则作出判决是错误的,既然双方当事人都是商人,那么双方约定的就是公平的,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法院就没有权利干预。
“这个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梁慧星说,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全国性的指导作用,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那法律关系就乱了,社会就乱了,社会稳定就不存在了,法治国家就很难实现了。”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的话更直接:“这个判决是我几十年来看到的最荒唐的判决。”
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审理此案。但如此重大的案子,在有大量新证据提交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却没有开庭审理。
张新明最终如愿以偿的拿回了股权。
据财新网报道,张新明在最高法院的一位上诉代理律师,系奚晓明在吉林大学的同学。张新明在此案的诉讼中,被疑得到奚晓明的帮助。
南方周末记者查实,张新明的上诉代理律师是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飞,他与奚晓明确实同在1982年1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律所的网站介绍,当事人对他的评价是“聘请了李律师,我们放心”。
因涉及华润并购案,张新明已于2014年8月被有关部门控制。
2015年7月13日,李飞在电话中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我可以负责任地讲,这个事情(奚晓明被查)与我们和这个案子(张新明案)一点儿也没关系。”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76号判决”并非合议庭作出,而是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组”决定的。
南方周末记者从最高法院内部人士处获悉,这个讨论组成员包括了多位最高法院领导,以及有审委会委员身份的相关审判庭的庭长们。奚晓明(上周之前)只是其中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