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府
朱明国,原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4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受贿金额1.41亿余元。
朱明国的住宅位于海南五指山市的西南部,一个叫畅好乡的小镇。住宅门口摆石麒麟,设24级台阶。别墅后院,有一栋独立餐厅,那里有露天阳台,可以摆近十桌宴席。据知情人称,建别墅的石条是从重庆运来的,所摆放的家具几乎都是花梨木质的。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十余车。
朱明国一审宣判
2016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朱明国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