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良心发现〞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纵容手下烂批新药,仅2004年一年就批准了10009种,一年平均每12分钟就有一个药品获得批准。钱装到了他自己和身边人的口袋里,而副作用却在患者身上显现。他在临刑前一天留下的遗书中说:〝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吗?〞
郑筱萸简历
郑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入党。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郑筱萸
国 籍:中国
出生地:福建省福州市
出生日期:1944年12月
逝世日期:2007年7月10日
职 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毕业院校:复旦大学生物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