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曾机场跪“大师”
《法制晚报》此前报道,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特别”信奉“大师”,并一直视其为“恩人”。
朱明国在海南任职期间曾被人举报,仕途遭遇巨大危机,“大师”连续为其“作法”两天两夜。观海解局注意到,所谓的“作法”,实际则是利用其在官场的关系网,助朱明国过关。
上述报道还称,朱明国顺利脱险后,专程去感谢“大师”,在机场见到“大师”时,当着众人的面给“大师”下跪。
每逢过年和“大师”生日,朱明国都会亲自去看望“大师”。2014年11月2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朱明国落马。目前,朱已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朱明国简历
朱明国,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曾任广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6年11月11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文名:朱明国
国 籍:中国
民 族:黎族
出生地:海南五指山
出生日期:1957年5月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1974—1975,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毛招小学教师
1975—1975,广东省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
1975—1976,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6—1978,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1980,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
1980—1980,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0—1982,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书记
1982—1984,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1984,广东省保亭县委常委
1984—1985,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
1985—1988,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学习
1988—1993,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3—1994,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副厅局级)
1994—1995,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县长(1995.02明确为正厅局级)
1995—1998,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市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2001,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01—2002,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2—2006,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2010,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0—2011,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11—2012,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2012—2013,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2013—2014,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