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向周恩来献策 反击伍豪脱党谣言 伍豪是周恩来在五四时期用过的笔名。当时,天津学生联合会与天津女学生组织的天津妇女界爱国同志会组成觉悟社,出版了不定期刊物《觉悟》,要求所有的领导成员以笔名撰写文章。考虑
向周恩来献策
反击“伍豪脱党”谣言
伍豪是周恩来在“五四”时期用过的笔名。当时,天津学生联合会与天津女学生组织的天津妇女界爱国同志会组成觉悟社,出版了不定期刊物《觉悟》,要求所有的领导成员以笔名撰写文章。考虑到将来组织要扩大,他们一共编了50个号码,由成员们抓阄决定自己为几号。当时,邓颖超抓到的是1号,就叫“逸豪”;周恩来抓到的是5号,就被称为“伍豪”。年轻时,周恩来很喜欢“伍豪”这个名字,曾用它作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1931年12月初,主持中共中央军委领导工作的周恩来在地下交通员护送下,由上海十六铺码头乘一艘英国轮船到汕头,然后从汕头经潮州、长汀,于12月底安全抵达中央苏区首府瑞金,就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
在周恩来离开上海中共临时中央领导机关两个月之后,1932年2月16日,上海《时报》等报纸突然刊登出一则“伍豪等声明脱离共党的启事”,同样内容的启事在2月17日《时报》以及2月20日、2月21日的《申报》上又连续刊出。
在中共上层人士中,谁不知道伍豪就是周恩来?虽然这则启事没有顿时造成什么轩然大波,但也确实给舆论界带来一片迷雾。当然,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则“启事”是国民党特务机关策划的一个骗人的伎俩,目的是诋毁周恩来,制造混乱,瓦解中共地下党组织。
当时,周恩来通过潘汉年找到黄慕兰,说:“自从顾顺章叛变后,敌人在四处造谣,说我已经叛变自首了。你能用什么巧妙而有效的方法替我辟谣,揭穿敌人这种卑鄙无耻的伎俩。”黄慕兰凝神思索了一会儿,觉得周恩来五四运动期间在天津觉悟社的代号为“伍豪”,后来又作为在党中央刊物《红旗》杂志和《红旗日报》上发表文章时的笔名,为党内外许多人所熟知,便马上拿起笔来起草了一篇稿子:“陈志皋律师代表伍豪启事:鄙人身体健康,希诸亲友勿念……”
周恩来看后很满意,夸奖说:“你真是我们的女诸葛,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啊!这件事就请你先去和陈志皋律师商量商量,看看怎么能办得既有成效又妥善无虞吧!”又说:“你工作做得很好,潘汉年同志也很机警能干,你们俩配合得很好。党组织会派人与你经常保持单线联系的,一定要自己小心,多加保重。”
告别后,黄慕兰拿着起草的稿子找陈志皋商量。陈志皋钦佩伍豪写的文章,但那时还不知道就是周恩来。陈志皋说:“能为《红旗》的撰稿人辩护,是非常光荣的,我决不推脱!但是照这样的做法,启事一旦在报纸上刊登出来后,南京国民政府肯定会追究此事,向我查问:是谁介绍认识这个伍豪的?或是谁代表伍豪委托你代登这个启事的?我可怎么回答呢?先别忙,让我再仔细考虑考虑,想出一个既能公开辟谣,又万无一失的安全办法来。”他建议代找在《申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国律师巴和,代表周少山(周恩来的另一别名)登一个紧要启事。
1932年3月4日,《申报》注销了《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启事》:“兹据周少山君来所声称:渠撰投文稿曾用别名伍豪二字。近日报载伍豪等243人脱离共党启事一则,辱劳国内外亲戚友好函电存问。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绝未用作对外活动,是该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谓243人脱离共党之事,实与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