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那年被捕
第二次牢狱生涯的起点,要追溯至63岁那年,“老人”王林被逮捕。
2015年8月,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执行逮捕,羁押于抚州市看守所,导火索是曾经的弟子邹勇之死。
当年7月9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邹勇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侦查发现,刘锋、朱礼通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将两人抓获,两人供述,已经将邹勇杀害,并沉尸鄱阳湖。警方还发现,黄钰刚(广东省深圳市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
王林曾因投资获得香港居留权,2013年处于风口浪尖时还曾远走香港逃避“风头”,2014年又返回江西。此时,他和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勇的恩怨浮出水面。2014年底,邹勇和一批企业员工围堵王林住宅多天,试图向王林讨要钱款。邹勇曾称,2009年他交给王林500万元拜师费,成为王林的弟子,此后陆续被王林索要了千万的财产。而王林则表示邹勇欠他千万元。
经济纠纷最终演变为命案,邹勇死亡后,王林被捕。
2015年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刘锋、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后检方以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王林,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黄钰刚,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刘锋、朱理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