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奚晓明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96年至2015年,奚晓明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奚晓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奚晓明最新消息
据央视新闻消息,2017年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奚晓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查: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