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份,23岁的程艺发现自己被偷拍了。
她是长三角地区一家医院的护士。在上厕所的途中,她看到隔间下方有人将手机伸了过来。程艺知道到自己的私处被拍到了,于是立马起身,用力敲击隔壁的门板。
对方迟迟不开门。她将免提打开,直接报了警。与此同时,隔间的门打开。程艺看到了一位裹着灰色羽绒服的男性。她直接上前抓住了偷拍者的手臂,但对方直接挣脱开来,冲进了男厕所。
△程艺当天被偷拍的厕所
伴随着升起的怨气,程艺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堵在男厕所门口,等着警察来。大约20分钟后,几位警察来到现场,她和偷拍者一起来到不远处的警局。
那段时间,程艺时常陷入噩梦中。她说,自己在被拍后,记忆时常会将她拉回曾经的场景里,梦里的龃龉让她久久不能忘记。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场域中,社交媒体的群主正在群内不断发出他的“偷拍”成果,并以此牟利。
记者卧底偷拍群,试图从受害者与偷拍者的角度,还原偷拍这一隐秘之角当中的故事。
01
深陷偷拍漩涡中的受害者
与无法消除的记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程艺两次眼见着偷拍者走出自己的视线。当天做完笔录,程艺与偷拍者几乎同时离开警局。她质问在场的警员,为何不直接对偷拍者采取措施,却无力的得到,“证据不足”的回复。
同时,根据警方的叙述,程艺还了解到,偷拍者有前科,在拍完她之后,疑似已将照片删除,警方也没有在偷拍者的手机内找到确凿的证据,只能通过口供确认偷拍者的行为。
当天晚上,程艺在警局门口哭了。她觉得,明明是自己受了委屈,却没得到应有的对待。
一周之后,程艺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让她再次做笔录,以确认细节。她又见到了那个偷拍者。程艺回忆,第二次笔录比之前更细节,但同样的,偷拍者在做完笔录之后依旧和正常人一样离开。
△程艺的报警回执
直到一个月后,偷拍者的处罚结果到来:拘留五日。她更生气了,“为什么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处罚,5天后就出来了。”
程艺的故事并非孤例。在互联网和科技高度发达的当下,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偷拍者敢于轻易地点开相机按键,而受害者往往除了怨恨之外,大多选择隐忍。
2023年4月7日晚,27岁的王奕奕在武汉的地铁8号线上被偷拍了。
发现的那一瞬间,王奕奕“懵”了。她坐在座位上摆弄手机,对面的男生穿着迷彩外套,身型偏壮。王奕奕在对方坐下的时候,瞥见了他手机屏幕上的视频画面:一个黑色短裙的女生,正低着头。
“是我。”
几秒钟后,王奕奕质问他,“你偷拍我做什么。”
“我没有。”对方回应。但王奕奕明明已经看到了,她提高了音量,想要吸引更多人的注意。面对质问,尽管对方面色涨红,可仍旧否认偷拍的事实。
那一刻,王奕奕的脑子里涌现出许多问题,要跟他继续对峙吗?真的起冲突的话有人会替我说话吗?对方看起来有她一倍的体重,他要是动手怎么办?数个问题在脑中翻滚之后,她冲下了地铁。
地铁门合上。她直愣愣地看着玻璃门里的自己,身体颤抖。
事情过了半年后,程艺感觉轻松了一些。但她依旧能感受到各种变化。在医院里上班的时候,她总觉得有同时在背后悄声议论。而她自己,则在每次上厕所的时候,心有余悸,会先行确认隔间内的情况,才敢走进那个封闭的地方,反锁开关。
王奕奕的心态变了,她做好了一个打算,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那个腼腆害怕的程艺不见了,她好不容易成长过来,无奈地懂得,怨恨无用。
02
隐蔽偷拍者与产业
有志愿者团队将偷拍者的心态分为二类:炫耀,“我能拍到别人不知道的事”;收藏和满足癖好,其中包括女性的身体部位、内裤,甚至性器官。
志愿者团队的李欣曾以“学徒”的身份接近网名为“广哥”的36岁偷拍者。6月13日,广哥告诉李欣,自己会在几天后前往深圳福田站进行“裙底”拍摄,可以带着他一起“学习”偷拍技巧。结果,6月16日晚上,当李欣到达指定地点时,广哥并没有出现。
李欣是在某社交软件群组上认识的广哥。他回忆,身为群主的广哥每天会在群组内更新偷拍视频,并且进群需要收费200元。广哥的有句话让李欣印象很深,“只要我想拍的,没有拍不到的。”口气不仅没有任何羞愧,甚至显得骄傲。
在群内,广哥还衍生出了新的收费产业:广招学徒。在与广哥接触的过程中李欣渐渐了解到整个的产业脉络。首先,像广哥这样的偷拍者,被称为“种爷”,他们会手持设备在全国各地进行偷拍活动,主要是以“裙底”这一特定类型为主。
拍摄顺利得手后,分为两条线。一方面,种爷可以将视频上传至网站,进行营利分成。通常的比例为,网站获得40%的收益份额,拍摄者拿60%。由于网站设置大多在境外,不易追踪与定位,此条产业链存在已久。但近年来,另一条路径则更为重要,拍摄者会建立起“私域”场所,比如社交媒体的收费群组,定期更新视频,以此牟利。
为深入调查,记者加入了2个与“偷拍”相关的群组,群内总人数超过万人,群主每天以二三十条的频率更新。同时,该群每隔8小时便会清空内容。
“当天,热乎的视频,大家快来取。”该群群主宣称。
记者看到,这些偷拍视频多是在地铁、超市、车展等场所偷拍女性裙底的短视频。从摄像角度来看,偷拍者多是尾随受害者,在其背后伺机下手。同时还有一些来自酒店、卧室的偷拍视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偷拍群还会以“性癖”进行分类,将所有影片暂存于网盘,群内成员在支付前只能预览部分画面。
亦有一位反偷拍的志愿者告诉记者,他潜入了不少“偷拍”相关组群,正在收集证据,并适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匪夷所思的是,在这个晦涩的行业里,还存在某种代理机制。偷拍者会将不同的受害者,根据穿着、体态、身份等特征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将其售卖给下级代理商,代理商随后会把视频存入网盘中,以50-100元的价格卖给终端消费者。
2019年,山东济宁公安曾抓到一群犯罪分子,查获微型摄像头300多个,偷拍视频达10万部。以单个摄像头每月获利300元计算,300余个摄像头能为偷拍者带来10万余元月收入。这还只是第一层代理,经过层层代理后,即便按照一部50元的价格,职业偷拍年入百万者并不稀奇。
至于偷拍网站,根据广告服务商Doubleclick的数据显示,某些色情网站浏览量每天在近千万次。偷拍者的疯狂,与网站、平台之间形成了某种完美的产业链闭环。
同时,几百元就能买到的偷拍产品,提供网站搭建社群运营的人,都像一个隐身人,他们的存在总能让这条黑产死灰复燃。
有相关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偷拍者除了使用普通手机作为偷拍设备之外,还会有部分人购买针孔摄像头,或是改装手机进行偷拍。类似的设备价格并不高,通常不会超过2000元。
03
偷拍:“低廉”的违法成本
与偷拍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违法成本之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介绍,依照法律规定,传播淫秽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注册会员两百人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均应当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实践中,很多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人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仅仅被处以治安处罚。”邢鑫说。
另一面,对许多受害者来说,直言自己的遭遇需要勇气。许多受害者都不愿意提起自己曾经的遭遇,担心会因此对自己的生活产生影响。
“万一大家都知道了怎么办,丢脸。”这是许多受害者的统一反应。
但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偷拍的打击力度。
据公安部2022年3月公布的消息,自2021年11月以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部署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行动,侦破刑事案件一百六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八百六十余名,查获被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三万个。
另据公安部网站2022年7月14日消息,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断源”行动和打击偷拍偷窥的“扫雷”行动,依法严打非法生产、安装、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拍偷窥违法犯罪,共侦破案件一百四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三百八十余名,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十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