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副厅级)涉嫌行贿、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对李志珍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官迷心窍 跑官买官
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湖南省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被开除公职。
通报称,李志珍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官迷心窍,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跑官买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行贿获得职务升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志珍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由省监委给予李志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标题:巨额行贿,跑官买官,湖南一民政局原局长被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