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何伟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河源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何伟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伟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伟良利用担任河源市源城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及河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硕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硕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硕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仁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仁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仁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仁华利用其担任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江西省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罗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委原书记罗成(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成利用担任原平果县副县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平果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何伟良、刘硕科、陈仁华、罗成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