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台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四级调研员曲德林违规干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曲德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辽河干流治理工程相关项目,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曲德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曲德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正汤河村村委会原主任董克艾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1年6月至2018年12月,董克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部分资金用于个人使用。董克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董克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羊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时宝明履职不力问题。
2009年至2019年,时宝明任羊草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审核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16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通过审核并领取保障金。2023年4月,时宝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城市兴海街道郭家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郭庄敲诈勒索他人钱款问题。
2021年,郭庄在担任郭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多次向辖区内企业、经营业主勒索钱款并从中私分。2023年1月,郭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