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曼(1905-1936) 中国抗日女英雄,原名李坤泰,字淑宁,又名李一超。四川宜宾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在东北领导抗日武装与日伪军作战时受伤被俘。次年8月就义于黑龙江省珠河(今尚志县)。
在日寇手中的中国女囚
在过去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时,我们常听到许多女抗日志士在敌人酷刑前面,坚守秘密,决不向敌人吐露半个字的英雄事迹。这些女抗日志士为了自己的信仰,不向日寇低头,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与学习。由于各种原因,在讲述她们受刑经过时,常泛泛的讲拷打,毒刑,没有具体的详述他们经历的骇人听闻的酷刑,这样从某种方面,也减弱了对她们爱国意志颂扬的力度。如写日寇刑讯东北抗日民主联军的赵一曼,也只是钉竹签、鞭打等,其实,他们真正采用的手段远远要残酷数十倍。资料表明,除了强奸之外,日本宪兵对女抗日志士的刑讯,主要集中在折磨其手指,和生殖器部位上,因为那里神经最集中,刑讯痛苦度最大。另外,折磨人的生殖器,对人心理的打击也最大。限于条件,我们的影视作品中,也无法对裸体和血淋淋的刑讯场面直接描述,大陆的书籍中考虑到种种因素也经常泛泛带过。所以,有必要将日本监狱中特务宪兵们一些惯用的酷刑讲出来,只有这样,你才会深深的感受到当初她们能够挺过这些野蛮的折磨是多么的伟大,对她们的崇敬就会油然而生。
现在,南美某知名华文刊物公布由日文译成西文再译成中文的材料。南美洲一向居住着日裔人士,由于可以想象的法律及人性的理由,在任何情况下资料的提供者将不透露他们的,以及作为他们长辈的材料作者的真实情况。因此不能以任何方式确认材料的真伪,这已经影响了对这些材料的更有效的使用。但是在阅读过这些文字之后会感到必须将它们以各种可能的方法公之于众。
从表面上看来是侵华日军宪兵中下级军官(“第一人称”)的回忆记录,原文题为“女间谍”。全部约十万字。下面登录的是其中的两节。故事发生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城市,附近有游击队活动。
“第一人称”逮住了一个敌对组织联络员(没说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的):一个年轻的女教师。他求功心切,用尽精神和肉体毒刑。但那姑娘始终不招。“第一人称”只能承认:“我的感觉不象是我正疯狂地折磨她,倒象是她被特地派来折磨我”。
文中对各种女性刑罚作了叙述。在两天中,日本宪兵女对主人公陈惠芹用了各种精神和肉体毒刑近二十种。故事更多的是描写那个姑娘受刑的痛苦。这些刑罚与我们从其他地方收来的资料非常符合(如:黄仁的《中外酷刑大观》)。所以,故事的可信度很高:也许故事是原作者根据自己或他人的回忆,确是有一个叫陈惠芹的女教师受尽丧心病狂的刑罚;也许原作者根据各种所见所闻,塑造了陈惠芹这个人物,将许多中国女性在抗战中的苦难集中在她身上。无论如何,这些女性所受的刑罚和痛苦是真实的。
原作者的动机似乎是一个原日本军官的(“第一人称”)忏悔。但有些读者认为是在忏悔的名义下的,大写对青年女性的刑罚和痛苦来刺激读者,所以是“暴行”文学,甚至是“性暴行”文学。无论如何,作品事实地描写了刑罚和痛苦,从而客观上揭露了日寇的残忍,加深了读者对抗日英雄的崇敬。中国的文艺作品爱把英雄无限提高。“红灯记”的李玉和唱着”贼鸠山,要密电,毒刑用遍“,但还是能站得挺立骂鸠山。观众体会不到刑罚痛苦,也体会不到日寇的残忍,英雄的伟大。
在这篇作品中,女主人公陈惠芹是很狼狈的:赤身裸体,跪着受刑,嚎叫,抽泣,抖动,未婚女人的羞怯在也疼痛下消失了。但她任仍然没有讲出日寇要的秘密。“第一人称”最后说,”本来是很好地获得上级赏识的机会,破获一个很隐蔽的敌人的情报组织。就这样让这个疯女人毁掉了“。她在读者心中的地位自然地升高了,大家觉得,她是赢者。
以色列所以强大,因为它从来不回避过去痛苦的历史。它的作家不塑造李玉和式人物在集中营里。它告诉年轻人,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如何被送进毒气房。以色列人不怕暴露伤疤。中国人是要面子的。“平原游击队”,“地道战”中,每一个中国战士的牺牲,十个日寇来陪命。实际上,正是相反:中国战士和日寇伤亡比例经常远大于十比一。我们从来不承认在日寇大屠杀时老百姓是如何拼命叩头喊饶命,只说男女老少都挺胸对刺刀。我们用阿Q精神骗自己。
不管有否陈惠芹这个人,不管她忠于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不管原作者的企图是忏悔还是用(性)暴行刺激读者,故事反映了很少被揭露的事实-日寇用惨绝人寰的酷刑来对待中国抗日女性。这篇作品应该全部翻译成中文,出版和在网上传发。这是一遍难得的历史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