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小玲说:
"他和我说,宝贝,我加一下你的微信吧,然后我就给他扫二维码,
但当天我一直没敢同意。回去我就坐在门口一直哭。"
惊魂未定的小玲回到宿舍后,在室友的帮助下报了警。
由于加了微信,警方得以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建议让她先与对方聊一聊,设法将对方约出来。
没想到男子轻易地上了当。
才聊了不久,他就称呼小玲为“老婆”、“宝贝”,态度无比热情。
小玲忍着恶心与他暧昧,并约他出门见面。
男子没有任何怀疑,当晚便兴奋地赴约,随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原来嫌疑人今年才刚满18岁,是一个外卖员。
犯罪当晚,他刚送完一单外卖,离开时看到貌美的小玲,便起了歹念。
他明知这是犯罪行为,却还是性侵了女孩,甚至妄想能因此和她发展恋爱关系,真是无耻至极!
可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
原本是女孩受到了伤害,
但大家并没有共同谴责这个男子,反而指责女孩“太过配合”,故意创造性侵机会。
——“他加你微信,叫你‘老婆’时,你也回应的挺积极啊!”
——“那么晚才回家,一看就不是正经少女。”
每一次出现关于女性的恶性事件,总有充耳而来的负面声音,
他们不但不对无辜的受害者表示同情,
还往往喜欢用这样的话术怪罪受害女性。
然而女孩真的做错了什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