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学家马小琳在一次演讲中谈到“强奸”话题时,
曾提到“女性的底线意识”。
她说,强奸是性行为非常极端恶劣的体现,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清醒: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
只有保全了自己,才能为警方提供更多线索打击犯罪,为自己讨回公道。
想象一下,如果你深夜下班回家,在一个无人的巷子里,
碰到了一个强奸犯,
对方很凶恶,已经完全被荷尔蒙控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你要怎么办?
反抗恐怕无效,对方一个壮汉,你一个弱女子,
反抗不会让你避免被强奸,也许还会让你丧命。
深夜无人,呼救可能没效,就算有效,激怒了对方,一怒之下杀人怎么办?
马晓琳说:
如果真的在那种境况下,我会建议你们,顺从。
这种顺从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代表自愿被性侵。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社会上屡见不鲜,可结局却不同。
一位哈尔滨的翁女士被陌生男子闯入家中,并强迫发生关系,
她立马拼死反抗,
最终被男子残忍杀害,同时男子还蹲守家中,杀害了晚一些回家的翁女士父母。
三条人命转瞬即逝。
然而,当警方抓捕这个陌生男子后,才发现他其实还不到18岁,
就是这样一个未成年的少年,成年女性都无法反抗成功。
最令人感到惋惜的是,这个男子被捕后说:
“其实,只要她不反抗我也不会杀她”。
总有人以为,在性骚扰案件中,只有宁死不从的贞洁烈女才值得褒扬,
只要受害者稍有妥协,事件性质就从单方面的猥亵变成了“你情我愿”。
这种想法无形中助长了加害者的气焰。
据数据显示,遭受性骚扰/性侵的女性大概占女性总人数的约25%。
也就是说,每四位女性中就有一位曾受到性骚扰/性侵。
然而,受到侵害后会为此发声的,却只有不到10%,剩下的90%都陷于沉默之中。
这90%中,有一半的人是因为难以启齿。
剩下的一半便是因为害怕在自己发生之后被人质疑和诟病。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轰动一时的绑架案,
香港女明星刘嘉玲被绑架后遭到侵犯并拍下不雅视频。
更可怕的是,竟然还有报刊把照片视频放了出来。
一时之间,很多人都对她指指点点,觉得这是她人生的污点。
可是,她明明什么也没做错啊,她只是一个受害者,应该被谴责被惩罚的是罪犯啊。
还好,刘嘉玲还有梁朝伟,还有一群后面撑着她的明星朋友一起帮她抗议,
她才能撑过那段艰难的时光。
我真的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
有罪的是强奸犯,被害者是不应该背负一辈子的异样眼光的。
更不要再说什么“她一辈子就毁掉了”这种说法了。
希望大家明白,
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再次伤害,而是温柔和鼓励,
让她能够鼓起勇气,来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