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坚持动辄则咎与保护干部相结合
“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一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到市纪委主动交代问题,把81万元违纪款上交后,如释重负地叹道。这是桂林市发出《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限期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后,众多违纪违规人员向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缴违纪款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桂林市纪委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方针,对党内犯了错误但能主动承认错误且有积极态度改正错误的同志区别对待,对症下药,把党宽严相济的执纪态度落到实处。3月21日,通过市主流媒体向全市发出了通告后,营造出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全市有1819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款6683.73万元,实现了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如兴安县某副处级领导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并积极退出违纪所得,市纪委果断改进执纪审理思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既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又体现出组织“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
与此同时,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坚持把“第一种形态”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带头约谈提醒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市管领导干部。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641件,谈话函询586件(次),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76名,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96人,实现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近年来受纪律处分的347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谈心教育,对表现较好、已过处分期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同时,在全区率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127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